速看,高港区公告!凤凰、白马、野徐……

12月13日
高港区人民政府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补〔2024〕21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凰街道陈庄社区三组、四组、五组、六组、陈庄社区集体、野徐镇野徐社区十三组、野徐社区集体、野徐镇褚雅社区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褚雅社区集体、白马镇前进村九组、十组、前进村集体、白马镇金马社区东马组、河南组、马庄组、西马组、金马社区集体。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高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高政规〔2024〕1号)规定执行。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另外,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房屋的,遵照白马镇制定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1日。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热门评论
打开太灵通APP,与楼主互动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太灵通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