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十条举措,促进家政服务消费

江苏省商务厅省
发展改革委
省人社厅等11部门
近日联合出台
《促进家政服务消费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瞄准家政服务小切口
支持市、县发放家政电子消费券
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
发展“直播+家政”新模式等
合力激发家政服务消费潜力
家政服务连着万千家庭。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共有十条,每一条都明确了具体部门责任,立足家政便民和提质,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供需对接促消费活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推进员工制家政企业进社区。推动家政服务延展行业范围,与社区养老托幼、生活服务、商业服务等融合发展,满足居民身边的优质家政服务需求。鼓励各地对新建家政进社区网点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鼓励各地为独居老人、残疾人家庭、烈军属家庭、多孩家庭等向家政企业购买服务。
鼓励品牌家政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家政服务产品发布会等活动扩大江苏本土家政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家政服务发展格局。
支持家政企业构建依托人工智能和人形机器人等新技术的家政服务消费新场景。支持家政企业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满足各年龄段人群服务需求。创新提供点单式、分时段服务,逐步突破住家保姆24小时在岗模式限制。优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做强“中央工厂”模式。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支持家政领域平台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苏岗贷等扶持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对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员工,在子女入学、积分落户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保障服务。
《江苏省促进家政服务消费若干措施》
具体内容
↓↓↓
十条措施
一、优化家政服务供给
(一)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供需对接促消费活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街道、社区和行业协会等,积极开展“苏心惠民”“3·15家政服务诚信周”等供需对接家政促消费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发放家政电子消费券,鼓励家政企业尤其是品牌企业通过发放优惠券、体验券等方式,合力激发家政服务消费潜力。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和省内南北劳务合作机制,探索组建区域家政服务劳务协作联盟,合力推进家政服务供需对接。支持各地、各级行业协会开展家政服务系列促消费活动。
(二)深入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优先推进员工制家政企业布局社区网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家政服务延展行业范围,与社区养老托幼、生活服务、商业服务等融合发展,满足居民身边的优质家政服务需求。鼓励各地对新建家政进社区网点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鼓励各地为独居老人、残疾人家庭、烈军属家庭、多孩家庭等向家政企业购买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信息平台上,有针对性提供具有社区特点的菜单式家政服务产品。
(三)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持续打造巾帼家政“汇苏馨”省域品牌。支持家政企业创建知名家政品牌。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家政劳务品牌,实现跨区域连锁发展。鼓励品牌家政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家政服务产品发布会等活动扩大江苏本土家政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家政服务发展格局。支持各地、行业协会举办家政品牌展示推广活动。支持引进全国家政知名品牌企业。
(四)创新家政服务模式。鼓励家政企业通过研发创新,驱动家政服务细分与工种创新。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参与互助家政和平台家政等服务管理,发展“直播+家政”等新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构建依托人工智能和人形机器人等新技术的家政服务消费新场景。支持家政企业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满足各年龄段人群服务需求。创新提供点单式、分时段服务,逐步突破住家保姆24小时在岗模式限制。优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做强“中央工厂”模式。
二、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
(五)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服务宣传活动,引导家政企业诚信经营。发挥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家政企业、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和信用记录,持续推广商务部家政信用查APP,组织家政服务员工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完成实名认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行优质服务承诺,主动公开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信息。引导金融科技助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互联网+家政+信用”服务,大力推行居家上门服务证,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营造放心家政消费市场氛围。完善家政服务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加强对家政企业、家政平台的监管,建立健全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探索依托“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推进家政企业信息共享与公示。
(六)完善员工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家政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推动家政企业与员工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开展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推广使用家政服务企业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加强家政领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明确平台企业应承担的用工主体责任,支持家政领域平台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苏岗贷等扶持政策。落实家政培训补贴。支持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等多样化商业保险,对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完成实名认证的员工统一投保意外伤害险、职业责任险等商业保险的,按实际投保支付保费金额给予不超过50%、不超过三年保险补贴。把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注重在员工制企业中选树先进人物,对于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员工,在子女入学、积分落户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保障服务。
(七)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发挥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及时做好标准收集、申报、立项工作,制订并发布一批家政职业规范、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各地支持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大对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培训力度,提高标准制订工作有效性。加力宣传推广实施已发布的家政服务业相关标准。探索加强家政服务业统计监测。
三、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八)加快家政企业员工制转型发展。大力推广《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加快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发展。推动各地大力支持参与意愿强、信用记录好、品牌影响力大的家政企业探索开展员工制转型。鼓励通过跨界合作、连锁经营、挂牌上市等,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行业标杆和引领效应的品牌员工制家政企业。落实已出台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九)推进家政数字化平台建设。引培一批结合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全链条产业数字化平台,助力家政服务员、家政企业、雇主实现就业、经营、消费数字化、便捷化。强化数字赋能,鼓励建设对接信用管理、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全流程管理平台。建立满足居民需求的个性化标准,引入人工智能打造数字管家,建立评价体系打造担保交易,将标准有效落地。鼓励各地壮大培育平台型互联网家政企业和家政综合服务平台。
(十)提升行业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技能培训、技能大赛等,带动总体素质提升。组织员工参加“家政信用查”平台公益培训。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小微家政企业合作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优化从业人员职业评价,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定期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经理人和师资培训。建好用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省、市各级规范化零工市场,加强家政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归集发布,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家政从业人员就近就业,壮大家政行业队伍。鼓励各地对专场招聘活动给予支持。支持产教融合家政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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